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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7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现将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14日上午9时起,6月8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6月8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6月4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6月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6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和报考材料上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6。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二)考场设置
   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点。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65元,全额上缴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考试用书及考前辅导
   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前辅导及考试用书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zczx.com)查询有关事项。

   附件:1、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汇总表
       6、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58号)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其他报“土建”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粤)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科(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报考级别为“考2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
   三、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免考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张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上年度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   称

23、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考二科

01

造价工程师

1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考四科

01

土建

专业

1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02

安装

专业

1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5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6月8日下午17时止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6月4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6月22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据和汇总表

2007年9月7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定单、制作准考证

2007年9月28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10月20、21日

考试

2007年12月1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7年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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