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7年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2007年度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含珠宝)、城市规划师、设备监理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5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大楼南侧50米)。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组织。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涂上年度档案号。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经济 | 11月3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三、报考条件 经济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大学本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四、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72元。 上述考试各市州留用报名费13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州再留用考务费每人26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和培训工作 各类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分别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在报名现场办理征订。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一是要把好报名质量关。要按照国家人事部3号令,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应认真审查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二是要采集考生照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实行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的做法。四是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对和复核报名信息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五是认真做好报名信息上报工作,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也要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各级人事职考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