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16日上午9时起,5月12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5月12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解放军体育进修学院(军体院)羽毛球馆(由广州火车东站西行至中泰国际广场,入军体院东门转右)。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另文通知。 五、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报名工作严格按附件4所列计划执行。各市务必于5月16日前将报考人数汇总表及考试用书征订单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8月31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考后2天内即11月5日前将试卷、答题卡、数据库及考试情况报告送省资格考试中心信息部。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市必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对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和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性和严肃性。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考前一周各市将值班人员及其电话上报省资格考试中心。 附件: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6、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数汇总表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十日 --------------------------------------------------------------------- 抄送:省人事厅专技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 附件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称 | 中 级 | 初 级 |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3、中级 4、初级 | 01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中级) | 21 | 工商管理(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02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中级) | 22 | 农业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03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中级) | 23 | 商业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07 | 财政税收 | 04 | 财政税收(中级) | 24 | 财政税收(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09 | 金 融 | 05 | 金融(中级) | 25 | 金融(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0 | 保 险 | 06 | 保险(中级) | 26 | 保险(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1 | 运输水路 | 07 | 运输水路(中级) | 27 | 运输水路(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2 | 运输公路 | 08 | 运输公路(中级) | 28 | 运输公路(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3 | 运输铁路 | 09 | 运输铁路(中级) | 29 | 运输铁路(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4 | 运输民航 | 10 | 运输民航(中级) | 30 | 运输民航(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5 | 人力资源 | 11 | 人力资源(中级) | 31 | 人力资源(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6 | 邮电经济 | 12 | 邮电经济(中级) | 32 | 邮电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7 | 房地产 经 济 | 13 | 房地产经济(中级) | 33 | 房地产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19 | 旅游经济 | 14 | 旅游经济(中级) | 34 | 旅游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21 | 建筑经济 | 15 | 建筑经济(中级) | 35 | 建筑经济(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4月1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2007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2007年5月16日前 | 上报报考人数汇总表和考试用书征订单 | 2007年8月31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2007年10月15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2007年11月3日 | 考试 | 2007年12月13日前 | 完成阅卷工作,上报成绩信息 | 2008年1月3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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