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认定有新规 4月9-13日申报 记者3月28日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表已经确定,凡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于4月9日至13日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江西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不符合免修规定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今年,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题”。考试用时为每科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5月26日。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以此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防止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利益。另外,从今年开始,对自学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项成绩的认定有变化,即:今年以及以后获得的这两项自考合格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无效,而在此前获得的这两项自考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2007年03月29日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