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昨日,省人事厅公布了2006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据了解,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我省共有473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2007年02月16日 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