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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免修教育学和心理学

  200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笔试的培训和考试报名工作5日开始。

  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三类人员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这三类人员包括:申请教师资格类别的合格学历为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其在合格学历教育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合格;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2003年及其以后岗前培训并获得全省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07年1月9日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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