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2日和13日举行,各市要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7年1月19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2月15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2007年3月9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4)。 四、“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请各地给每位考生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五、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六、经与省物价、财政部门协商,考试收费暂时按如下标准收取,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考试教材征订事宜与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11-87908205 八、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7年度全国监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