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2007年4月14日至15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湖南省人事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5]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