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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三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须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报考条件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11日至22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地点及要求:

  兰州市及省直机关考生到省报名点报名(地点:广场西口华瑞大厦省国税局办公楼五楼,省注税管理中心),其他市州县的考生请到所在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征管科报名,中央在甘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考生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经济工作及经济工作年限的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
  4.老考生凭上一年度准考证,带二张一寸黑白照片报名。

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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