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2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三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须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报考条件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11日至22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地点及要求: 兰州市及省直机关考生到省报名点报名(地点:广场西口华瑞大厦省国税局办公楼五楼,省注税管理中心),其他市州县的考生请到所在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征管科报名,中央在甘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考生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经济工作及经济工作年限的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 4.老考生凭上一年度准考证,带二张一寸黑白照片报名。 2006-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