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1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请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7年1月26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3月9日前反馈复审结果。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经与省物价、财政部门协商,考试收费暂时按如下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请将此书订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7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