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公布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6]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0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我省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成绩公布后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下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4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当年参评标准的12人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只在2006年度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附件: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备注:由于数据多,可以使用IE的搜索来查询,使用方法:点击IE浏览器菜单的“编辑”,点击“查找”,再输入准考证号来查找。
准考证号 成绩
1 460100328 69.50
2 460100408 69.50
3 460100114 63.00
4 460100207 59.50
5 460100412 58.50
6 460100212 58.00
7 460100301 57.50
8 460100105 56.50
9 460100213 55.00
10 460100303 54.00 200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