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根据豫会考办[2006]3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二、各市的报名办法和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三、省直及中央驻郑单位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 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www.kjzgks.com)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 2、 报名时间:11月12日开始网上报名,11月13日开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11月30日。(星期日不办公)逾期不予办理。 3、 报名审核地点: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四、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表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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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 名 级 别 | 报 名 条 件 | | 初级资格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 中级资格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 报名考试人员因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
六、电话咨询:65808470 65808471 查分电话:9500057566或发短信KJ加考号到1858. 2006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