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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规范医师执业2679人首获医师资格

  经过省卫生厅审核认定,珠海市2679位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16日获得卫生厅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他们是珠海市自1998年《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首批获得该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法》明确了在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认定或国家统一组织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医师资格。珠海市的医师资格认定工作始于1999年,当时申报医师资格认定的有3000余人,经省卫生厅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给予认定的共2679人,其中包括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等5个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的颁发有利于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健康有着重要意义。

2001年08月22日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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