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新规定 高校录取新生不迁户口 被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口的新生,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学生,照样办理农转非手续。昨天,市公安局公布了与市教委联合出台的这项新规定。此举简化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农业户口的学生,被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后,在学籍注册之后,由招生学校填写统一式样的证明,分别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核对盖章。 而被外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本市新生,入学后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高等学校和普通中专录取的本市新生(含小城镇户口学生),毕业后可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已将户口迁至就读院校的本市学生,毕业后的户口迁移仍按原规定办理。 2001/07/26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