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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不断探索的历程

  1977年:高考恢复,考试科目文理分科,理科考试科目为7科,文科为6科。

  1985年:为减少人为的阅卷误差,引入国外技术尝试标准化命题,试行机器阅卷。同年,上海率先试行了高中会考和高考改革的试验。

  1988年:浙江省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并向全国推广。

  1989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尝试“3+1”高考科目组设置方案。

  1990年:会考制度在全国各省市推开,明确了会考是中学教学水平的鉴定性考试,高考以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为主要任务,突出选拔性。

  1993年:在全面推行会考的基础上,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

  1998年:新一轮高考改革开始启动。

  1999年:广东省试行“3+X”科目设置方案,在粤招生的大部分高校选择X为1。天津、广西试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000年:广东省继续实行“3+X”改革方案,X为“综合+1”;江苏、浙江、山西、吉林试行“3+X”改革方案,X为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北京、安徽等省市试行2次高考;全国一半以上的省市和高校实行了计算机网上录取。

2000/10/1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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