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设有PETS—1(其中PETS-1下设一个附属级PETS-1B)、2、3、4、5五个级别。PETS是面向社会的、开放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的英语等级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在考生资格方面,不受年龄、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人们可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但每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
PETS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部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及格。考生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将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可得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级或PETS—3级考试,只要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即承认其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二)考试成绩合格。
2006年下半年考试在9月9日、10日(9月份的第二个周六、周日),开考PETS—1、2、3、4级。我省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将于7月3日结束,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和考生个人报名信息的修改。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我省设立的各PETS考点报名(考点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考生报名时现场采集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