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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6年高校教师资格开始认定

新疆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5月份开始。今年高校新增教师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也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据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4月29日介绍,凡申请之日前在高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要符合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普通话和汉语水平测试过关者,都可以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时,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或课程成绩合格证书;高校新增教师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也可申请资格认定。

    申请者必须具备承担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200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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