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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记者2月2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05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英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06年2月23日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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