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3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划定 福建省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昨日确定了200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见附表)。 |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高职(高专)批 | 理工类 | 494分 | 430分 | 274分 | 文史类 | 534分 | 463分 | 341分 | 体育类 | 本科:文教319分,专业成绩64分以上;专科:文教272分,专业成绩64分以上;
| | 高职单招 | 430分 |
记者了解到,本一划线比例为1:1.2,本二为1:1.1,高职高专为1:1.5。理工类高职高专的分数线一下子比去年的413分下调了139分,这超过许多人原先的估计。参加划线会议的一位与会者说,往年有相当一部分被高职高专批录取的考生最后都放弃了,导致一些学校招不到人,今年可能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 美术、体育类中的师范类,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师范类,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这类实际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需要等到省外院校录取完毕后才能划定并公布。 2003/06/30 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