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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招考方案出台

  记者从省高招部门了解到,福建省2003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方案已确定,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报名福建省高职单招报名已从昨天开始,至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我市报名地点在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福州业余教学点(福州广达路335号);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据悉,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开具学历证明后,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考生也可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报名。考生在填(涂)《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卡》“报考科类”栏目时,应从高职单招的13个专业类别中任选一类报考。高职单招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县(市、区)高招办在编排高职单招考生号时,考生号的第九和第十位为“专业类别码”。高职单招考生的政审、体检办法同普通高考考生的政审,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往届中职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工作单位负责。考生体检由县(市、区)高招办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今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参加省单独组织的“3+1”考试,其中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一门为专业基础知识,按高职专业属性分为13类,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工作由各设区市高招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普高相同,为6月7日至8日。

  录取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办会同有关学校共同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管”的体制。省高招办根据考生文化课和专业基础知识课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报省招委会审批后公布。

  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每个考生可填报同一专业类别中的三所学校,即一个第一志愿,两个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所学校填报三个专业,按要求在《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二)》上填涂。

20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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