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和公估人员考试项目有调整 记者11月4日从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今年下半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将做调整,原考试科目“保险原理和实务”、“经济基础知识”和“保险公估实务”,其中“保险原理与实务”将作为两类资格考试的公共科目。
据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报考人员在考试科目调整前只通过了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一科的,在该科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应参加“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考试。而只通过“经济基础知识”或“保险公估实务”一科的报考人员,在该科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应参加“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者才可申请相应资格证书。 2005年11月8日 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