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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5年度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考试简章

  为选拔高素质的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度面向全市统一招考27名社区工作者。

  一、报名条件:本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军人配偶须持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年龄放宽在38岁以下。进藏兵持区民政局的证明,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限制。

  二、考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区工作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律常识、写作等基本知识。面试时加试计算机应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8月15日、16日(星期一、星期二),根据本人志愿持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分别到思明区中华街道、鹭江街道、莲前街道、开元街道报名,报名地点见附表。

  四、笔试时间:8月27日(星期六)下午3:30—5:30,两个小时。

  五、录取程序:按照每个街道录取名额,以笔试分数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由区、街道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含计算机应用),计算得出综合分。军人配偶综合分加3分,进藏兵综合分加5分。区、街道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福利待遇:录用后先试用,按照程序经过民主选举,被选为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专职成员的,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

厦门市社区办

二○○五年八月十日

  附:

  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一览表

  单 位  招考人数   地 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华街道   7   天一楼30号     郭 惠  2105490

  鹭江街道   5   海岸街59号     欧惠卿  2100936

  莲前街道   7   莲前西路859号一楼  潘雪芬  5966097

  开元街道   8   禾祥西路489号    郭海滨  229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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