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01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院校,各市地高校招生办公室: 现将我省2001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 第一批: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31日。 第二批:高职专科及电大普通班招收“三类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月1日--4日。
二、录取地点: 杭州天目山路延伸段小和山路1号杭州小和山森林公园。
三、录取办法及要求: 1、按照《浙江省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试行网上录取。省招办按不大于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院校录取工作人员安排:招生单位选派三位同志赴现场参加录取,一般由单位领导、招生负责人及计算机技术人员各一人组成。招生计划较大的院校,建议采取远程录取的方法。实行远程录取的招生院校,请于7月22日前,电告省招办信息技术科,电话85222495,联系人:宣成。 院校录取同志须在本校录取批次前一天凭院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到录取地点报到。录取工作人员食宿统一由小和山森林公园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10元。 3、院校须交纳新生录取费(含保送生)每生50元,录取结束前送交或电汇省招办。省招办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帐号:1202026209008933814。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4、各市地招办选派1人参加录取工作,并于7月30日将上线考生的纸质档案按规定顺序编排,送小和山录取场所。 5、省招办联系电话:85023488、85121908。 二ΟΟ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