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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200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定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具有深圳户口
(2)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
2.大专以上学历、1999年度已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人员;
3.2001年毕业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
(3)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医学专业大、中专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
2.符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规定的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二、报名

考生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提交下列资料:

1.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五张
2.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可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市卫生局报名处领取)
5.1999年执业助理考试合格人员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交考试成绩单
6.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尚须提交有效行医资格证等
7.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告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缴费

报考执业医师的,交考试费280元;报考执业助理的,交考试费190元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日期:2001年5月22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领取准考证日期:2001年6月11~12日;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综合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办理地点

报考临床、公共卫生及口腔类别的,在市卫生局医政处305室办理;
报考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的,在市卫生局中医处312室办理;
深圳市卫生局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

六、其他

经深圳考点及广东考区按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审核合格者,持准考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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