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江苏高考报名时间确定 2月20日至23日 200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04年2月20日至23日进行,逾期不予补报,相关办法也已确定。 根据《关于江苏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参加2003年、2004年省高考综合考试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2004年2月23日)不满一年者。(考试资源http://www.examres.com制作)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少数需借考的考生,具体事宜执行《关于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借考规定的函》[招委办(2003)80号]规定。 2004-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