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预通知》(学位办[2003]40号)精神,因防治“非典”而推迟进行的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拟定于10月26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10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 二、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时间通知有关考生。 2、考生准考证由省招考办统一打印,各单位到省招考办领取本单位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24--25日。 3、经征求有关单位及部分考生意见,并请示省学位办同意,辽宁省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所需听力设备采用考生自备或于考试前一周内(10月19日—25日)到所属考点租用的方式。考生所用听力设备请于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测试。具体有关事项可咨询有关考点,考点联系方式将于各单位取准考证时通知并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绿洲社会考试服务网(www.lopt.com.cn)、辽宁教育信息网(www.lnein.edu.cn)公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及时告知每位考生。 4、200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将取消收试卷一和发试卷二过程中的5分钟休息时间。 5、请各单位做好考试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止意外事件、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6、省招考办具体承担此项考试任务的教育考试处已迁址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邮编:110031,电话:024-86981067、86981064,传真:024-86981045,E_mail地址:mailto:xulm@lopt.com.cn。 2003-09-20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