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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做好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39号)、《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41号)、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苏省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今年我省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时间定为2002年7月28日至31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早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报考本单位的有关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详细报名地点见下表:

序号

报名点

负责下列学校及其专业学位类别报名

备    注

1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硕士;

同时负责我省徐州及周边地区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2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农业推广、工程硕士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推广、兽医硕士、工程硕士

3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

 

4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职”教师、公共卫生硕士

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考生(包括考本省与外省培养单位)均在东南大学报名考试。外省培养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例外。

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硕士

南京工业大学:工程硕士

6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工程硕士

同时负责部分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海军工程学院:工程硕士

南京邮电学院:工程硕士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

7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工程硕士

同时负责部分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8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两课”教师

 

9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

同时负责部分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10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公共卫生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

同时负责部分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11

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工程硕士

同时负责部分异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

12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

 

注:军事硕士报名点与考点合一,均在各招收院校,异地报考考生原则上在报名点考试,其他各培养单位均为考点。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此安排接受报名。

(二)报名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1226号)精神,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其中40元用于报名、组考等工作;6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具体收费和分配方案如下:

学位名称

联考科目

报名考试费总额

报名费分配

招生学校部分

报名时收取

省学位办部分

学位中心部分

小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4

400

 

160

240

400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

400

60

160

180

340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3

300

60

120

120

24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4

400

 

160

240

400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3

300

60

120

120

240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3

300

60

120

120

240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4

400

 

160

240

400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

300

 

120

180

300

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3

300

60

120

120

240

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3

300

 

120

180

30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硕士学位

3

300

 

120

180

300

上表中属于招生学校部分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由有关招生学校在资格审查时单独收取。省学位办部分用于组织报名、联考科目考试和专业课考试(不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课考试)和协调等工作,学位中心部分用于联考科目命题、制卷、阅卷和协调等工作,此两部分费用由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收。报名结束后,省学位办将分别根据各报名点报名人数、各考点考生人数核算报名点和考点劳务费,各报名点在根据我办核算标准提留本校报名和考务费后,将剩余款项交我办。

(三)报名程序(军事硕士由招收单位自行负责)。

1、考生向所报考学校索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下载《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亲自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贴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需主管部门推荐的,还须请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招生院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2]39号和[2002]4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者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对考生选择报考的语种,参照各类专业学位应试语种范围认真审核;同时告知考生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及报名费标准。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军事硕士的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招生学校在填写审核意见时须给出专业课名称,无须填写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三份《资格审查表》一份由招生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供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由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报考者自己收存。

4、今年该考试全国各省的报名时间大体安排在7月25日-31日之间,各省报名时间并不一致。有关招生院校须提醒报考本单位的考生,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要注意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时间(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查询)。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及本人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到招生学校同意的考试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根据招生学校的意见接受报考者报名。报考者按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信息填涂手册》的要求填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信息卡”。光标阅读机读取信息卡后,对报考者当场拍照并打印出《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阅读后考生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名认可,如考生自己填涂信息有误,责任自负。

由于今年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摄像和机读卡采集信息的方式,考生须本人亲自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名,不得代报或函报,逾期将不予受理报名。

各报名点应将《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与即将上报的报名信息汇总盘(由报名软件生成)内信息一一核对,确认无误后,将《资格审查表》、《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一一对应收齐,会同报名信息汇总盘(以光盘形式)于8月5日前一并交省学位办。

(四)报名软件

报名所用软件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免费提供,2001年版软件不再使用,请各报名点注意从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及时下载2002年版新软件。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科目的考试于10月19、20日进行。各学位考试科目和时间见下表:

考试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19日

8:30-11:30

10月19日

14:30-17:30

10月20日

8:30-11:30

10月20日14:30-17: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英、俄

民法学

刑法学

综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英、日、俄、英二

教育学

心理学

专业课▲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英、日、俄、德

数学

专业基础▲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英语

数学

管理

语文与逻辑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英、日、俄

农业基础知识

农业专业知识综合▲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英、日、俄

兽医基础知识

兽医专业知识综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英、俄

管理学

行政学

综合知识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英、日、俄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卫生事业管理学

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英、俄

军事共同基础

军事综合▲

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英、日、俄

邓小平理论

综合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英语

数学

职业教育学

其中,带▲号的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联考科目一样,按照上表安排时间统一进行。有关考试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学位中心文件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课考试的安排意见见《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2]48号)。

三、准考证的发放

准考证由我办统一制作,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我办将委托报名点所在学校发放考生准考证。各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应为每位考生准备三个信封,让考生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寄送其准考证等。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为使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方便、顺利地报名,也为了便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报名工作,请有关招生学校将资格审查情况按考生报名考试所在地进行统计,将报考大致人数及时通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学位中心网页),并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考生。

(二)有关考务与命题工作、报考办法及条件、录取原则、联考辅导资料等事宜详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2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39号)。

(三)请有关招生院校将联考统一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费、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及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等事项以适当方式及早告知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本人。

(四)报名点学校应提前妥善做好学校暑期报名的有关安排和准备工作。

(五)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有关招生学校应指定专人主管本校2002年全国联考(包括个中专业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有关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联系专业课试卷的传递等工作。请务必按照有关要求,将《招生学校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填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并同时抄送我办。

(六)我办将对各报名点报名软件操作人员就新报名软件使用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全国统一联考工作环节多而复杂,需要各部门、各院校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请各招收院校及报名点学校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省学位办联系。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308室。邮编:210024;电话(传真):025-3239233,联系人:吴立平、张新厂。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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