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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新版考试大纲已实施

  经修订的新版《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近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考试大纲》成为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经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者,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8日、9日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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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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