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08年会计证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根据我区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决定,现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汉语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维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 二、考试通过的人员应在两年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管辖范围,持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单或珠算技术(五级以上)等级证书,到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可通过新疆财政网查阅考试成绩。 [远程教育]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课程网上辅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08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