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关于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9:00-7月1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newbm/newlogin.aspx)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8年7月11日。 2008年7月7日至7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点击进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10月18日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9日 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二)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深圳。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2008-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