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云财会〔2008〕31号 中央驻滇单位,省直各单位,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范围 凡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云人专〔2005〕19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三)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时间 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8年9月7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五)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5日—6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1.昆明地区的报名地点设在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内,天恒大酒店后面,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2.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县级不设报名点。 (七)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和报名简章到报名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八)考试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昆明市,各地不再设置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成绩的认定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云南省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合格证,此证在云南省行政区范围内1年内有效。 [远程教育]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课程网上辅导 2008-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