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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高校今年新生学费标准

  今年我省大学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各类学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一般专业按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制定的基准价。分别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3600元、3200元,浙江大学可在20%幅度内上下浮动,其他学校可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但农林水、师范专业收费按同等学校的基准价暂不上浮,下浮幅度由学校自定。

  二、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除师范艺术类专业外,维持去年收费标准。其中:中国美院的绘画、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学校艺术类专业:表演、摄影、音乐指挥等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另外艺术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师范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按199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同一标准执收。

  三、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维持上年标准。其中:艺术类专业基准价每生每年6500元,上下浮动20%;其他专业基准价每生每年5000元,上下浮动20%。

  四、民办高校和依托普通高校举办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二级学院学费标准,仍由学校按照《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培养成本制定,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并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

  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但不得对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且同一年级的学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严禁搞“双轨制”。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仍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对1999年以前招收的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得提高。各高校不准自立名目收取“建校费”、“赞助费”等。省有关部门强调,各高校必须在收取的学费中安排20%足额用于优秀学生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及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师范、农林、航海、民族等专业的学生继续实行专业奖学金政策,经费在核定经常性事业费中安排。

2000/06/29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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