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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出台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的我省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改革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

  据了解,2001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综合+1”。实行高考科目设置新方案后,考生即不再按文、理分类;同一学科的考试内容和试卷相同,也不再作文、理区分。

  4门统考科目分值权重一样,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各门选考科目卷面满分亦为150分,体育、音乐、美乐等术科分值由高等学校或省招办确定,即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全省统一确定,高校单独组织考试的由高校确定。综合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通知为准。

  “综合科目”考试范围依据普通高中相关各科《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部分命题,选考科目“1”的考试范围为该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部分和选修部分。

  “综合”科目考试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跨学科综合试题的比重将随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深入逐步加大,其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中相关学科《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学生6个学科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利于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录取时,将根据各批招生计划,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4门统考科目的总分,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依据4门统考科目的总分进行投档;选考科目“1”,全省不统一划线,由高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省招办将于每年年初,汇总高校各专业招生所要求的加试科目,于高考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高考报名时据此选报自己的选考科目。

2000/06/16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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