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推迟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省直报名点报名确认时间的紧急通知 080519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1号),我省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的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2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于6月5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6月1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征订的具体事宜在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远程教育] 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课程网上辅导 2008-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