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福建省学历文凭考试与自考课程顶替办法出台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省自考办下发通知,对未制定专业顶替办法的其余学历文凭试点专业的统考课程作出规定,未取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学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执行。

  在省统考课程方面,学历文凭考试中已通过的省统考课程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均可顶替。

2008年02月15日 福建省教育厅

 
[网站声明:本站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各地考试机构实际发布的信息为准]
【相关考试新闻】
安徽合肥市08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080215
广东省2008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080215
湖北08自考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公共政治课规定 080205
湖北武汉市2008年4月自考补报名时间确定 080131
湖北省2008年7月份高教自考报名考试简章 0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