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规[2008]5号

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网上辅导]2008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考试课程辅导

 人事部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

2008-1-22

 
[网站声明:本站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各地考试机构实际发布的信息为准]
【相关考试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