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职对口招生政策出台 实现"3+2综合" 记者从山东省考试院获悉,2008年山东省本科、专科(高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政策出台。今年继续实行“3+2综合”考试形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8日。考试资源网 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力和非山东省户籍者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凭县(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包括所学专业)审核证明、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考生持《准考证》参加全省文化统一考试。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计划将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今年继续实行“3+2综合”考试形式,所有考试科目将实行网上阅卷。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理论综合、专业实践综合各200分,总分为700分。 2008-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