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升本政策出台 下月16日前报名 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2008年我省高等教育专升本招考政策出台,12月16日前报名,2008年1月5日—6日考试,师范类音、体、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月7日。 据介绍,专升本招生分为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和面向社会专升本。其中面向社会专升本的报考资格为,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不含成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和经我省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专升本。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考生不得多次报名。
专升本分数线分别设定公共课、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2008年2月底前录取结束,省考试院向生源学校反馈考生成绩。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查询。 200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