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黑龙江省07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一、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黑人函[2007]153号

2007年8月2日

  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与省卫生厅共同研究,确定我省合格标准为每个专业每个科目的成绩均为40分,考生四科成绩必须同时达到40分,才视为省内合格。通过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市、地要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

黑人函[2007]242号

2007年10月31日

[远程教育] 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课程网上辅导
初级护士考试辅导初级护师考试辅导中级主管护师考试辅导
初级药师考试辅导外科学主治医师考试辅导内科学主治医师考试辅导
中级主管药师考试辅导检验主管技师考试辅导主管中药师考试辅导
 
[网站声明:本站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各地考试机构实际发布的信息为准]
【相关考试新闻】
河北省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071030
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070725
卫生职称考试药学专业辅导专家曹秀格访谈 07030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调整 不定省内合格线 061212
天津市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0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