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会计考办、职改办,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公司,中央驻桂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7〕44号)精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现就2008年度考试我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的会计人员(包括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被返聘、应聘的会计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止。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印发2008年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并用于考试。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缴费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http://www.gxcz.gov.cn/。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8时起至2007年10月31日18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开通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查看报名流程、须知→接受用户协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
2.现场缴费确认: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现场缴费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 10月 29日—11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请报考人员在现场缴费确认的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到所属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安排和划分。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财政局均设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电话:5331580、5331581),各市、县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具体地址及工作安排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和各市、县财政局分别对外公布。
六、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07年10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7年11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2008年度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工作,同时向广西财会培训中心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三)2007年12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自治区会计考办报送《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四)2008年2月29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自治区会计考办报送《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五)2008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2008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会计考办。
(七)2008年5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八)2008年5月17、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