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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均为50分

  记者昨天从省人事部门了解到,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

  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另外,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08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网址:www.zjks.com。

2007年08月10日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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