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补填志愿问答 1.什么样的考生具备补填资格? 补填志愿的对象是高考成绩达到某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顺序投档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相关考生也可在每批次补填志愿前到各区县高招办查询或通过声讯电话16862382查询是否具有补填资格。
2.如何知道补填志愿的相关信息? 各区县高招办会在第一时间直接通知或通过考生(应届毕业考生)原就读中学通知具有补填资格的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通过各大报纸、电视台、电台了解补填志愿的相关信息,也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82查询。
准备参加补填志愿的考生届时可在“上海招考热线”上下载或到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索取 “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根据缺额计划以及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3.补填志愿有哪些方式?最多可以补填几个? 各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的方式只有一种,即通过168声讯电话进行补填。第一、二批次本科补填志愿的考生可以补填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3个专业志愿;第三批次高职(专科)补填志愿不限院校数量,每所院校可填3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具体补填办法及操作流程请参阅《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10-16页。
4.各批次补填志愿电话何时开通? 各批次补填志愿声讯电话16862300开通时间为:
7月16日13:00起至17日13:00止第一批招生院校补填志愿;
7月24日13:00起至25日13:00止第二批招生院校补填志愿;
8月12日13:00起至13日13:00止第三批招生院校补填志愿。
5.哪些院校会被列入补填范围?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的院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本科在1~4志愿,第三批次高职(专科)在1~8志愿录取完毕后仍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其余额计划就被列入补填并向社会公布。
6.补填志愿中在第一、二志愿报考外省市院校,是否也实行加分投档政策? 补填志愿在投档录取中不实行一、二志愿报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政策。
7.一旦被补填的院校录取,可以放弃后再参加其后志愿的录取吗? 不可以。一旦被某一批次某一志愿录取,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如被补填的一本院校录取,二本院校志愿自然失效,也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志愿的填报及录取。如被补填的二本院校录取,就不得再参加高职(专科)志愿的填报及录取。
8.如果放弃补填会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吗? 不会影响。放弃一本批次志愿的补填不影响二本批次志愿的录取,放弃二本批次志愿的补填不影响高职(专科)批次志愿的填报及录取。
9.考生在补填志愿时,需注意些什么? 考生对待补填志愿一定要慎重。虽然补填志愿阶段,时间比较紧迫,但考生还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对相关院校、专业进行比较分析,以利于今后的学习和发展。
由于第一批、第二批的补填只能填报两个学校志愿,考生在补填志愿前需仔细分析“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及“线上生源分布情况表”,参照往年该校的录取分数,有坡度地进行填报。另外,现在交通已经很发达,考生不要局限于填报江浙一带的院校,而要将眼光放得更远一些,扩大选择志愿的范围,增加录取的机率。 2007年7月14日 上海招考热线 |